报废汽车报废流程与汽车报废规定发表时间:2019-08-19 15:01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汽车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办理车辆废旧手续时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3、车辆牌照;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汽车报废规定,汽车报废是指当汽车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达到废止使用时准时对车辆停止使用的处理。根据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都应报废:报废里程: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专用车累计行程300000km;重、中型载重汽车(含越野车)为400000km;特大、大、中、轻微型(含越野车)客车、轿车为500000km;其他车为450000km。报废年限:轻、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重汽车、矿山车及各类出租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19座以下出租车、轻微型载货汽车达上述年限经检测达到安全与排放指标规定可延长使用年限,但不超过原规定期限的一半。 19座以下的非营运汽车使用期限为15年。旅游汽车和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期限为10年。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汽车。车型淘汰,无配件来源的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出厂标准15%的汽车。经修理仍未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汽车。排放污染(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超过规定标准的汽车 源望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市一家专注报废车回收的专业服务商,专业回收各类旧机动车(轿车、商务车、吉普车、面包车、货车、大巴中巴、工程用车等,久停、残旧、碰撞变形、到期报废均可,数量不限);高效全面快速一站式办理各类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大货车、大巴车、小货车、小汽车、拖车、拖头、搅拌车、泥头车、渣土运输车、面包车、水浸车、火烧车等各类车辆都可以快速办理报废注销业务;深圳或深圳周边地区我们都提供拖车上门服务;对于符合《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的国二汽油小汽车、国三柴油车一站式办理报废申请补贴更新车辆指标;全面承接各类车驾管疑难杂症业务。 |